EN 60335-2-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的特殊要求 - 第 2-3 部分:电熨斗》是欧洲关于电熨斗的安全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电熨斗在设计、制造和检测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以下是该标准中的一些关键内容: - **标志**:当非工作热表面的温升超过表 Z101 规定值但未超过规定值的两倍时,需有“CAUTION: Hot surface”或类似的警告语或符号,且应贴于最高温度的表面且在正常操作过程中清晰可见,该符号至少要 8mm 高度。为控制器具开关运行功能的装置(如果有的话),应可从其形状、尺寸、表面手感或状态位置等方式跟其它的手动装置区别开来,以触觉、视觉、听见的方式反馈产品的运行状态(蒸汽释放的声音可当作是听见信息)。说明书中应包含相关内容的说明,例如该器具不适宜给 8 岁或以下儿童或身体感官、心智有缺陷、缺乏经验和知识的人使用,除非有专门负责安全的人监护指导;应当照看儿童防止他们把电器当作玩具玩耍;清洁和用户保养不得由无监管的儿童进行;当电熨斗带电工作时,使用者不要离开;当往水箱注水的时候,务必将插头从插座上拔下(针对蒸汽电熨斗和带有喷水功能的电熨斗);当在使用时,务必不能打开注水口,说明书中一定要说明安全注水的方法(压力蒸汽咖啡机);电熨斗应放于其专用的基座上使用(针对无绳电熨斗);不要连续使用电熨斗(针对旅行电熨斗);电熨斗必须在平稳的表面上使用;当电熨斗放置在其基座上时,应确保电熨斗已放置平稳;如果电熨斗已被跌落请不要使用它,并确认其是否有跌破、是否有泄漏等损坏现象;当电熨斗有特定符号时,应在说明书上有“在正常使用时可能变热”的警告语。在说明书中,器具的安全运行特殊的警告说明应调整到一起并位于说明书的前面,其大写字母的字体高度至少要 4mm。 - **发热**:器具按照正常运行的方式运行,其外表面最大温升不得超过规定值(具体限值可参考标准中的表 Z101)。对于一些表面或元件可不考虑温升限制,如发热功能表面、邻近表面、手柄或控制钮包括键区或键盘等区域(按第一部分的 11.8 要求进行)、热孔的表面或邻近表面到类似热源传出的功能表面等。但若因器具的结构或尺寸限制不能满足温升要求时,最大的温升不能高于表格中指定温升的两倍,同时应在器具热表面贴相关的警告标语。此外,温升测量应按照制造商的使用说明在正常操作的状态下测量,底部或工作表面的温升不被测量。 - **稳定性**:在 15 度倾斜台上要求产品不得有翻倒现象。 - **结构评估**:在所有部件不取下的条件下用 5N 的力通过 50mm 的 B 型测试手指进行评估器具的结构是否符合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EN 60335 系列标准通常由通用要求(EN 60335-1)和特殊要求两部分组成,EN 60335-2-3 是对 EN 60335-1 的补充和细化。在实际应用中,应结合通用要求部分一起使用,以全面确保电熨斗产品的安全性能符合欧洲标准。同时,相关标准的具体内容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新或修订,建议参考最新版本的标准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如果你需要办理电熨斗的相关认证,建议咨询专业的认证机构或相关技术人员,以确保产品能够顺利通过认证并符合当地市场的要求。他们可以根据具体的产品情况和认证流程,提供更详细和针对性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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