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RoHS认证和欧盟RoHS认证的主要区别如下: - **定义不同**: - 中国RoHS认证又称“国推RoHS认证”,指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国推自愿认证。 - 欧盟RoHS检测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属于强制性认证。 - **管控范围不同**: - 欧盟RoHS管控的是直流电1500伏、交流电1000伏以下的电子电气产品,豁免的产品除外。 - 中国RoHS采用穷举法,首批达标管理目录包括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共12类电器电子产品,未列入目录的产品无需进行认证。 - **管控物质不同**: - 欧盟RoHS的管控物质为10项,包括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 中国RoHS的管控只有6项,包括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 - **生产环节监管制度不同**: - 欧盟RoHS监管方式主要是以流通领域抽检为主。 - 中国RoHS有流通领域的监管,也在生产环节加强了监管措施,由市监局、工信部监管。中国RoHS要求管理目录内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选择国推自愿性认证或自我声明,并且将信息录入统一的平台。 - **认证要求不同**: - 欧盟RoHS没有强制性认证要求,但欧盟制定了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要求IECQ-QC080000,企业自愿申请认证,该体系的基础框架是ISO 9001。 - 中国RoHS必须在“国推自愿性认证“和“自我声明”中选择一项,国推自愿性认证有四种认证方式。 - **自我声明要求不同**: - 欧盟RoHS没有强制性要求。 - 中国RoHS必须在“国推自愿性认证”和“自我声明”中二选一。 - **标识要求不同**: - 欧盟RoHS没有标识要求。 - 中国RoHS有标识要求,即《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 **对检测机构的要求不同**: - 欧盟RoHS根据需要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是ISO/IEC 17025认证的实验室,即中国的CNAS认可实验室。 - 中国RoHS要求国推自愿性认证的认证样品检测工作应由认证机构签约且满足相关能力和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自我声明中的检测报告可以来自生产者、生产企业等自有且满足相应技术能力的实验室,也可以是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或者是供方在所有组件、部件及元器件、原材料的有害物质判定的基础上整理形成的符合性报告。 - **检测方法、拆分规则不同**: - 欧盟RoHS采用IEC 62321标准。 - 中国RoHS限值和拆解要求按照GB/T 26572标准执行,检测方法按照GB/T 26125标准执行。 - **公示要求不同**: - 欧盟RoHS没有强制要求,主要是在供应链上下游之间传递相关信息。 - 中国RoHS不管是国推自愿性认证还是自我声明均需要上报至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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